1. 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必查项目:一般检查、内科、外科、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等。入学报到时将体检报告原件交于研究生部。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我院联系;
2. 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可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迁移证上籍贯详细到市/县,户口性质应为“非农业户口”,文化程度应为“研究生”,职业应为“学生”,迁移原因应为“大中专招生”,婚姻状况如实填写。注意:联合培养博士如需迁移户口,只能将户口迁至联培高校,需咨询具体联培高校户口迁移相关信息;
3.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一律通过纸质《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抬头:中共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迁往单位:中共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入学报到时自行携带;
4.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一律通过“网上共青团 · 智慧团建”平台转移(转入组织是否属于北京/广东/福建:否,申请转入组织:中央企业团工委-中央企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团支部);
5. 档案机要邮寄(迁往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院图书馆楼403室,邮编:100088,联系人:裴钰,电话:010-82241856);
档案EMS专递(迁往单位: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迁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院图书馆楼403室,邮编:100088,联系人:裴钰,电话:010-82241856);
6. 政审。我院预计于6月份开放下载调档函,待人事档案寄送至我院后,政审与人事档案审查同时进行。
如就读院校采集信息,可参考以上内容,最终以书面的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