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派遣
6月18日前将签订完毕的三方协议首联返回至研究生部,6月下旬北京市教委集中派遣。
注意事项:
(1)签订就业协议书:先了解用人单位是否有人事权(能否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北京、上海的用人单位若可以解决户口和档案关系,则需提前将户口接收函交至研究生部,如果毕业前无法拿到户口接收函,则需要办理缓派,请直接联系田老师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若无人事权,毕业生的户口、档案需要二分回省(回原籍),毕业生需要跟生源地(市级或县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二分回省事宜。请在6月18日前将《派遣信息登记-姓名》(请核对无误后填写)发送至田老师邮箱 tianpei@grinm.com;
(2)户口迁移地址:提前了解户口迁出后,当地派出所能否接收,核实户口迁移地址是否准确无误(户口未迁到院里的同学请填写:户口在家)。
2.党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及预备党员,需与用人单位联系,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请核对无误后填写)填写完整,留集团工作同学请直接填写《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证明》(请核对无误后填写),并于6月18日前发送至田老师邮箱 tianpei@grinm.com。
3.考研(攻读博士)
考研(攻读博士)的同学,6月18日前将录取院校纸质版调档函交至研究生部,党组织关系转移事项请提前与录取院校联系,核对无误后将填写完整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送至田老师邮箱 tianpei@grinm.com。
4.上博士后
上博士后同样需要与拟进站单位签订三方协议,6月18日前将签订完毕的三方协议首联返回至研究生部,并将《派遣信息登记-姓名》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发送至田老师邮箱tianpei@grinm.com,需在邮件内备注“已上博士后”。
5.出国
拟出国同学派遣及党组织关系转移相关事宜,请直接联系研究生部田老师,010-82241856。
附件:《派遣信息登记-姓名》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