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2023级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3级全体非定向博士生、硕士生(不含校企合作)
二、评选条件
根据《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有研研发【2020】55号),优秀生源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参加评选硕士优秀生源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推荐免试硕士生;
②一志愿报考我院,入学总成绩专业排名前20%,且本科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30%;
③“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本科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30%;
④本科专业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针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评估结果为B+及以上(针对冶金工程学科),且本科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30%。
2.参加评选博士优秀生源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硕博连读生,硕士课程成绩达到85分(不含)以上或“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②“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或硕士毕业,且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结果全部为优秀;
③硕士专业所在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为A-及以上(针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评估结果为B+及以上(针对冶金工程学科),且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结果全部为优秀;
④硕士生在读期间至少有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源期刊收录或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秀学位论文;
⑤硕士生在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同等级别其他奖项。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专项奖学金模块进行申请。奖学金名称选“优秀生源奖学金”,奖项等级选“博士生”或“硕士生”,点击“申请”开始填报,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2.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审核: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对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申请材料严格把关,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签署意见并审核(操作流程:首页-待办事项-专项奖学金申请或研工-奖学金管理-专项奖学金审核,查看研究生提交的申报信息及证明材料,签署意见并点击审核);
3.研究生院审定:研究生院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产生优秀生源奖学金获奖名单,获奖名单通过集团官网和“有研小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获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获奖证书及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四、有关要求
1.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
2.联系人:裴钰,联系电话:010-82241856
注:系统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施静敏老师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