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有 色金属研究总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发行17,180,282股股份,向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8,893,322股股份,向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发行8,084,838股股份, 向上海科维思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446,661股股份,向甘肃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808,484股股份,向上海纳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506,806股股份,向北京满瑞佳德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发行1,941,485股股份,向北京中和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13,170股股份,向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发行65,472,61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955,41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