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简称中国有研)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综合实力雄厚的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构,是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总资产超过110亿元,拥有包括4名两院院士在内的职工4,100余人。总部位于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在北京市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河北燕郊-廊坊-雄安、山东德州-青岛-威海-乐陵、安徽合肥、福建厦门、上海、四川乐山、重庆...

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我院即成立了研究生工作小组,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85年成立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现有两个一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另有分析化学、矿物加工工程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与多家企业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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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5-03-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普法办公室:

《2015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全国普法办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普法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2015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司发通[2014]128号),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坚持贴近基层、服务群众,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抓住全党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机遇,迎接普法工作转型升级的新挑战,着力从顶层设计上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着力加强涉及法治宣传教育长远和全局的基础建设,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一、按照中央有关分工方案,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

1、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指导性意见。协助修订干部教育培训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协调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把宪法法律列为干部培训必修课。

2、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协调有关部门编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组织编写中小学法治教材。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试点活动。

3、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指导性意见,推动把执法、司法的过程变为普法的过程。推动有关部门制定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的办法,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

4、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积极协调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加大法治教育在全国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中的权重。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5、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制定大众传媒开展公益普法的工作方案,推动落实大众传媒公益普法责任。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媒体公益普法活动。

6、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探索建立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联系示范点。做好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比表彰,发挥好杠杆作用。

7、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制度,制定实施办法。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解决制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制度性、机制性问题。

二、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8、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把主题活动作为重要载体,突出宣传宪法,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推动“六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开展党委(党组)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青少年中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大力推动宪法进公共场所,努力让宪法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组织策划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9、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充分运用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在窗口单位和窗口岗位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利用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融入法治元素,建设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和法治宣传橱窗等阵地。积极引导传统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专题节目。

10、结合开展主题活动,创新普法理念和思路。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互动参与、以案释法为主要方式,以新媒体为重要平台,以“谁执法谁普法”为责任主体,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思路。大力开展网上普法,组织网上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宣传的微电影、微故事、公益广告、警言等项征集展播活动,协调向移动互联网推送普法精品,增强法治宣传的主动性、互动性和生动性。

三、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科学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11、抓紧完成好“六五”普法各项任务。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安排部署,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深化“法律六进”。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查漏补缺,确保全面落实。

12、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及早着手,全面系统总结“六五”普法,在10月底前将总结报告送全国普法办。系列宣传“六五”普法的经验和成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做好“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报送等工作。

13、研究起草好“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顶层设计。以创新的精神起草好“七五”普法规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从长远和全局出发,大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建设

14、加强普法平台建设。推动中国普法网升级改版,强化网络普法平台、外宣网上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的功能。加强普法集群建设,建设全国和区域性普法网站、微博集群,上线普法微信公众号和客户端,建设普法微信矩阵。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拓宽法治外宣平台,加大法治外宣力度。

15、加强普法信息建设。开展优秀普法产品的征集活动,分门别类加以整理加工,筛选优秀普法师资和课件,运用大数据逐步建立普法信息库,推动全国普法资源共享。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30年普法工作实践为素材,研究普法基础理论问题,探索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基本规律。

16、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提高新形势下的普法能力。关心关爱基层普法工作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理清职责,搞好调研,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指导考核,当好普法“导演”。加强讲师团、志愿者和智库建设,善借外脑外力推进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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