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简称中国有研)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综合实力雄厚的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构,是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总资产超过110亿元,拥有包括4名两院院士在内的职工4,100余人。总部位于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在北京市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河北燕郊-廊坊-雄安、山东德州-青岛-威海-乐陵、安徽合肥、福建厦门、上海、四川乐山、重庆...

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我院即成立了研究生工作小组,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85年成立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现有两个一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另有分析化学、矿物加工工程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与多家企业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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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中央企业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4-1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划函〔2013〕39号

关于组织中央企业申报
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中央企业: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专利信息资源与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企业有效运用专利制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和保护我国产业健康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知局)启动了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并拟开展专利运营试点工作(详见附件1、2),将面向市场主体培育一批专利运营试点企业。

  试点工程启动后,国知局将构建财税、金融、科技、贸易等政策支撑环境,并将组建专利审查、法律、政策、专利情报分析和项目管理等领域的专家队伍,对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方案、管理、实施等开展咨询服务。试点企业可借助国知局在专利管理上的信息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提升专利的检索、分析、预警及专利创造和运营管理能力。
  经委领导批准,我们拟会同国知局组织中央企业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请中央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参加。现将有关具体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中央企业严格按照国知局《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的通知》(国知办发管字〔2013〕34号)有关申报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专利运营试点企业。

  二、每家中央企业最多申报1户试点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中央企业下属子公司均可申报。我们将会同国知局根据申报情况研究确定试点企业名单。无论哪类试点企业,集团公司总部都必须担负相应的组织管理职责,指导、推动、监督所属试点企业的运营情况。

  三、申报企业请认真填写《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申报书》,制定试点企业工作方案,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于2013年5月8日前报送我局科技处。电子版发送邮件或刻录光盘随寄。

  四、《通知》电子版可在国资委网站规划发展局子站或中央企业技术创新信息平台下载。

  联 系 人:蒋晓红

  联系电话:010-63193184

  传 真:010-63193161

  E - mail: keji@sas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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