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追授孙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孙波,男,汉族,辽宁大连人,1960年2月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辽河石油勘探局沈阳采油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中油国际工程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中国石油驻中亚地区企业协调组组长,中石油中亚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2年11月21日,孙波同志因昼夜工作突发脑溢血昏迷,2012年12月8日医治无效逝世,年仅52岁。
孙波同志积极献身祖国石油事业,不懈奋斗,鞠躬尽瘁,在复杂环境和艰苦条件下取得丰硕成果,为发展我国石油事业、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他在海外工作长达16年,先后转战中东、南美、非洲和中亚四大油气合作区,业绩突出、贡献卓著,是中石油海外油气合作业务的开拓者和中亚油气合作示范区建设的优秀组织者。孙波同志的一生,是石油报国的一生。他以出色工作赢得了我国石油工业的多项荣誉,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共产党人的高尚境界,展示了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风貌。
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胸怀理想、坚定信念,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中央组织部决定,追授孙波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中央组织部号召全国各条战线的共产党员和广大干部向孙波同志学习。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矢志不渝、石油报国的爱国情怀,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的拼搏精神,敬业奉献、敢于担当的优良品德,严于律己、淡泊名利的人生境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像孙波同志那样,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责任使命,坚持求真务实,创造一流业绩。
当前,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孙波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完成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