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京召开座谈会并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在“十二五”期间,共同推动自治区与中央企业开展更加广泛深入的战略合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出席仪式,国资委主任王勇和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代表双方签署协议。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主持仪式,国资委领导黄丹华、杜渊泉、闫晓峰、郭建新以及自治区领导潘逸阳、符太增、常海等人出席。
王勇在致辞时说,签署合作备忘录是双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共商合作、共谋发展的新起点,对于自治区和中央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勇强调,要以签署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共同推进中央企业与内蒙古的对接合作。一是要推动中央企业紧紧抓住内蒙古发展的新机遇,主动融入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是要推动中央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助推内蒙古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要推动中央企业进一步发挥影响力和带动力,促进内蒙古各类企业共同发展。四是要推动中央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