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简称中国有研)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综合实力雄厚的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构,是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总资产超过110亿元,拥有包括4名两院院士在内的职工4,100余人。总部位于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在北京市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河北燕郊-廊坊-雄安、山东德州-青岛-威海-乐陵、安徽合肥、福建厦门、上海、四川乐山、重庆...

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我院即成立了研究生工作小组,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85年成立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现有两个一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另有分析化学、矿物加工工程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与多家企业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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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总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8-05
中央八项规定是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有研总院高度重视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积极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了22条具体措施,从改进调查研究、简化接待工作、精简会议活动、优化文件文风、规范出国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督促检查等7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宣贯,真正将中央八项规定落地生根。 
为加强监督检查,有研总院成立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具体执行部门、部门任务分工、检查方法和工作步骤,为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了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在宣传方面,总院通过内部主要媒体积极宣传有关精神与要求,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同时设立专门的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形成了“开门搞活动”的生动局面。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领导干部积极做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领导干部出国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并从单次出访时间、单次出访人数和累计出访时间三个维度进行约束。严格规范职务消费,建立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台账。实行会议活动总量控制,对以总院名义召开的会议活动进行统筹与审核,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和时间,优化会议议程,通过不打条幅,不摆鲜花,不铺红地毯等方式千方百计降低会议成本。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杜绝“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加强办公耗材的使用管理,倡导无纸化办公。 
完善具体措施,通过更具体、更务实的措施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根领导干部思想深处,使之成为长效机制,确保有研总院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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